您好:我父親是下鄉知青,哥哥返城,父母退休後也來塘沽居住。我復員後回河北海興結婚生子,2002年單位不景氣,全家變賣家產來塘沽,自購房和父母居住(低於20萬元)現在全家只有父母是天津戶口,想諮詢是否符合:倒流回原籍戶口
一、原從我市遷出的倒流人員及其配偶和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和子女;
二、已返津居住10年以上;
三、村、鄉二級同意接收落農業戶口;
四、在津已有合法固定住所;
五、失去返回戶口地生活居住條件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6月7日
【民生詞典】倒流回原籍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