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低保戶,重殘,06年協議離婚當時協議女兒歸女方負養,那時也沒多想就想孩子和我一起生活那協議就是個形式,07年我突發腦出血,經搶救生命保住了,可照成偏癱,孩子從小就和我一起生活在一起,申請低保也是拿協議書卡我,沒有孩子的,申請廉租房給我的答復也是拿協議卡我,為什麼不能考慮下我們實際困難實際情況呢,我沒工作,孩子打工,還得照顧我的起居,能不能希望領導考慮下我的困難,和實際情況呀,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政府十分重視,立責成南市街道辦事處進行辦理。根據住房保障政策,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為2(含)即人以上,享受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小於9(含)平米,未享受過其它住房保障政策,家庭人均財產5萬元(含)以下,纔可申請實物配租補貼。反映人家庭人口為1人,故不能申請實物配租補貼。已與反映人進行電話溝通,並告知其房管部門聯系方式,有其他不明事宜也可直接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南市街道辦事處
【民生詞典】申請配租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