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濱海新區的集體戶口並且在開發區上班(在塘沽居住),我老婆的戶口在石家莊省人纔但在北京工作(不在天津居住),結婚證也是在塘沽民政局領的,由於現在還沒有在天津買房,所以請問一下我們可不可以在天津辦理准生證,如果可以的話麻煩告知辦理流程和辦理地點,十分感謝!期待您的回復!
趙先生
2013年2月2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戶籍,另一方為外省市戶籍的,夫妻雙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外省市一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如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2.26
【民生詞典】生育服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