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北石家莊的人,今年37歲,在天津居住工作了10年,妻子是天津市漢沽區人,今年1月份結婚,請問這種情況是否符合投靠配偶的條件?請在百忙之中給予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5月27日
【民生詞典】投配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