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與您溝通,您曾經全款購房提取過公積金,目前沒有公積金債務,目前您的孩子打算貸款購一套房。按照現行提取政策規定:職工購房日期在2012年5月1日以後,且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也無貸款記錄,職工的父母、職工配偶的父母可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購房的首付款,其中,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不超過首付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後的金額。)所需要件:1.職工身份證及兩份復印件;2.住房公積金龍卡;3.父母身份證及復印件二份;4.父母住房公積金龍卡;5.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及一份復印件;6.配偶的父母提取時,提供配偶身份證、職工與配偶結婚證或同戶籍戶口簿、配偶與父母關系證明及各一份復印件。 7.購房合同及一份復印件; 8.全額購房發票及一份復印件。(7、8兩項如為公積金(組合)貸款則不需要提供) 購房合同中明確注明使用商業性住房貸款的,但未明確注明購房首付款金額的,還應提供《借款合同》及一份復印件。 職工因辦理貸款手續不能提供購房合同原件的,可提供購房合同復印件及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更多問題請詳詢96266,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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