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
怎麼辦
提取類型
1、約定提取;
2、部分提取;
3、銷戶提取。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自住住房;
2、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職工退休;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
6、出境定居;
7、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
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9、支付房租;
10、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相應證明材料及復印件等。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辦理流程
1、用款人向公積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請;
2、公積金中心一次性告知支取所需材料及辦理程序,同時發放《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3、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單位核實真實後出具證明,並向公積金中心核實按規定可以提取的金額,同時提供單位、個人賬戶,並在《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填寫相關事項,同時加蓋預留印鑒;
4、提取人向公積金中心提供填寫正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單位證明和相關憑證,中心予以審核;
5、申請人憑支票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
受理時間
全年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