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的領導好,我母親於71年--88年在河西區的街道生產單位工作(原戶口所在地)完全符合文件的規定辦理補繳保險。我們的情況是這樣的,1996年我母親原居住地(原戶口所在地)實行貨幣拆遷,後搬至津南區(戶口也遷至)現在想申請補繳保險可是不知道到哪個區的勞服中心去辦。按文件規定要到戶口所在地的津南區去申請,但是津南區能否同意在他那辦呢?(我認為他們是不知道也不能證明我母親原來情況的)而向能提供證明的原戶籍地河西區提出申請,又不符合戶口所在地的要求,這種情況河西區會受理嗎?糾結。 再有就是;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後,今後的看病是享受城鎮職工的醫保待遇,還是享受城鄉居民的醫保待遇?每年需要交多少醫療保險?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應由本人提申請,原單位存在的,由本人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原單位已滅失的,由本人向其現戶籍所在地街道提申請。
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保享受養老金後,每年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具體繳費金額諮詢街道。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9月3日
【民生詞典】養老保險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