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補繳
對於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人員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怎麼辦
申請條件
用人單位職工97年底前養老保險補繳:
1、市屬各集團(總公司)所屬企業原職工;
2、各區(縣)所屬企業原職工;
3、1993年1月後因組織調動或個人原因離職屬於應繳未繳范圍的。
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
1、本市原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和辭職辭退;
2、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辦理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職工97年底前養老保險補繳:
第一步:各區縣人力社保局或各集團(總公司)受理、初審形成意見專題請示。
第二步:職工養老處與市社保中心征繳處會審通過後形成處理意見、報批。職工人事檔案、工資臺賬等原始材料;招工錄用、調動手續;辭職、辭退手續;參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文本;其它能證明工作經歷的原始憑證。
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
第一步:書面申請(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申請表、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申請花名冊、本人原始檔案材料、入職、辭職辭退及解除聘任合同原件材料)。
第二步:存檔機構審查。
第三步: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審核。
第四步:市會審小組復核。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區縣社保管理中心    [查詢具體網點]
服務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建設路18號(電話:02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