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東麗區5月份下發一份關於《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東麗政發<2012>13號)的紅頭文件。其中關於健全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保障機制這一項中的建立財政保障機制中說流動人口協管員工資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發放,並享受“五險”待遇,由各街道和經濟功能區負擔。我想知道,這一項所說的保險,區政府領導是否擬定什麼時候開始實行,希望區領導盡快給出一個最准確的時間。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7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經了解,與新立街簽訂勞動合同,建議諮詢新立街.
2012年8月27日
【民生詞典】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