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7月6日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現答復如下:
因來信人所留電話有誤,市電力公司無法與其聯系,現將階梯電價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階梯電價自七月一日在天津實行,覆蓋范圍包括天津全境,故河北區宜白路宜清花園也在實行范圍內。計費方式如下:根據國家發改委確定的原則:天津市居民階梯電價分為三檔。第一檔:月用電量220度及以下,電價0.49元/度;第二檔,月用電量221-400度,電價0.54元/度;第三檔,月用電量401度以上,電價0.79元/度。居民階梯電價按“年”為周期執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周期,視為一年。自2012年7月1日起,居民每月累計用電量按照從“一檔至三檔”的原則執行居民階梯電價,即年內用電量不超過第一檔年電量標准時,執行第一檔電價標准;年內用電量在第一檔與第二檔年電量之間的部分電量,執行第二檔電價標准;年內用電量超過第二檔電量標准的部分電量,執行第三檔電價標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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