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關領導:您好!
感謝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閱讀我的問題,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基本工資為1250元,扣除各方面保險和公積金計450元,剩餘800元,每月固定飯補車補300元,獎金300元,實際每月拿到手裡的工資為1400元。現,如果不考慮獎金部分,那麼每月工資為1100元,請問公司是否違反了天津現行的最低月工資標准(1310元)?還是這個1310元的最低生活標准包括所有的福利和獎金,懇請予以解答,萬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您的表述,單位發放的工資沒有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基本工資+獎金的數額已經超過1310元,單位代扣社會保險及公積金個人繳費後,可以低於1310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7月5日
【民生詞典】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