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年28歲,未婚,2010年6月到天津機電工藝學院任講師,想在天津辦理限價房購買證明,由於單位遷址,就業時未辦理落戶,直到2011年12月纔給我落得戶口,津南房管局同志告訴我由於這段時期未落戶,需要去揚州民政局辦理這段時期的未婚證明。望有關單位同志予以解決。
孟彩雲同志:
您好。您的諮詢已收悉,稍後答復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建議您電話諮詢我局相關處室,具體了解相關政策。電話:23415025.
2012-7-9
【民生詞典】單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