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證明
單身證明又叫做『未婚證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證明當事人截止到某個時間是否在民政部門有過婚姻登記的書面證明,一般由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
怎麼辦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本轄區的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必須已經達到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婚齡;
3、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必須是未婚、離婚、喪偶三種情況。
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本的各項內容不一致的,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或戶口本丟失,要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2、離婚者應提供離婚證或法院調解(判決)書,喪偶者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喪偶證;
3、華僑、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委托他人申請
若本人不能親自到場而委托他人出具證明的,除提交相關申報材料外,受托人應持有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委托公證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件到登記處辦理手續。
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目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
辦理流程
1、初審要件: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
2、填寫《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聲明書,本人簽字;
3、微機查檔;
4、復審合格: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復審;
5、出具證明:符合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條件的,當場辦理。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各區民政局
受理時間
全年
天津市各區民政局地址及聯系電話
和平區民政局 唐山道77號 2314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