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火費和防暑降溫費是否有規定必須以現金形式發放,如果單位說空調,飲料就是防暑降溫費,暖氣就是煤火費是否合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在每年6月至9月按月或一次性發放防暑降溫費,無論室外工作還是辦公室工作。防暑降溫費要以貨幣形式發放給在崗職工,不得以實物代替。今年標准為每月106元。住在公家供應暖氣宿捨的職工不發放取暖補貼。
如果以上福利與單位發生爭議,勞動者可以到仲裁部門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0日
【NO.32】防暑降溫 為戶外工作者橕起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