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讓我們15號之前辦卡,一個月50元,還要交物業費纔行。首先我們小區有業主委員會,他們收費沒有經過業主委員會的認可,並且物業服務上相當不到位,小區經常丟東西,樓棟大門鎖壞了說修不了就不管了,小區停車管理混亂等等,希望有關部門了解,並且能夠告訴我們業主他這麼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有關部門能否加以管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2年1月1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們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了解情況。目前區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並解釋說明了相關問題。
2012年1月19日
【NO.9】物業管理雙方各執一詞 和諧社區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