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老三屆下鄉到內蒙古,89年的時候落實政策,把我姐辦回天津了,1.現在我母親已退休,我未婚,是否可以回津,如果可以是否可以把我也帶回來.2.現在在東麗這有房產一處,是我姐的名字,去年我姐因病亡故,這樣情況下,怎麼樣纔能把我的戶口辦回來,派出所說如果房產是我的名字就可以辦理知青子女返城.像我們這家種情況,已經辦回來一個了,我也還可以辦回來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10日
【民生詞典】知青返津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