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開區玉皇路玉皇裡小區2-4-403居民,我已交納今年采暖費,至今不給供熱。我們與供熱部門聯系,供熱部門說我家2005年欠費,而我們是2007年纔買此處住房,而且買房時我們已經與供熱部門確認,此處住房不欠采暖費,時至今日,確認告知2005年欠費,讓我們補交,我們覺得極不合理。一方面2005年我家並未居住於此,即便有欠費也不是我們造成;第二,我們今年已交采暖費,理應給予我們正常供熱;第三,2005年距今7年之久,我們從未聽說欠費,一直正常供暖,而且我們也已重新過戶並簽訂供熱合同,理應按照合同正常供熱。請相關部門酌情考慮,我家孩子年齡尚小,且患有腎病綜合征,目前正處於治療階段,不能著涼,盡快給我們正常供暖。
尊敬的時晨: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1年11月1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為能更好的解決您的問題,建議您直接撥打城建服務熱線12319或供熱辦電話:23284009、23285101進行諮詢。感謝您對天津城建的關心與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2月28日
【民生詞典】房屋供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