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供熱服務
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運營,在冬季提供集中供暖的服務形式。由管道將鍋爐產生的蒸汽或熱水輸送到房間或車體內的散熱器,散出熱量,使室溫增高,然後流回鍋爐重新加熱、循環。
怎麼辦
政策依據
《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
承諾時限
本市供熱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熱單位不得擅自推遲供熱或者提前停熱。 如遇氣溫出現異常低溫情況,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供熱和延期停熱;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執行。
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應當承擔兩個采暖期的保修責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責任的,供熱設施的保修期順延。保修期滿後,由供熱單位負責接管供熱設施。
供熱設施發生突發性故障後,供熱單位應當立即進行搶修。
供熱單位因設備發生故障等原因確需暫停供熱的,應當向供熱辦公室報告,及時告知用熱戶,並采取補救措施。 因供熱單位原因連續停熱超過24小時的,供熱單位應當按日退還相應的供熱采暖費。
暫停供熱及檢修
在不影響其他用熱戶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用熱戶要求暫停供熱的,應當在當年9月30日前到供熱單位辦理暫停供熱手續,交納熱能損耗補償費。新建房屋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不得辦理暫停供熱。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供熱單位應當向社會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准和辦事程序,公開收費標准、報修電話,為用熱戶提供方便,及時處理用熱戶反映的供熱問題。
供熱設施發生突發性故障後,供熱單位應當立即進行搶修。對影響搶修的其他設施,供熱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應急處置和必要的現場防護措施,並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公安、市政等有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辦理指南
供熱單位與用熱戶應當依法簽訂供用熱合同。用熱戶應履行交費義務,在當年12月31日前向供熱單位全額交納供熱采暖費。用熱戶逾期未交納供熱采暖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沒有約定的,從逾期之日起加收所欠供熱采暖費總額5?的違約金。
用熱戶有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的,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暫停和恢復用熱期限最短為一個供熱期,實施范圍包括供用熱合同約定的全部區域。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供熱辦及各區供熱部門
你問我答
Q:我家的房子是6樓帶閣樓,閣樓無供暖設施。收費站說閣樓按25%的面積收費,說按照天津文件收取。這收費是否合理?
A::《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建公用〔2011〕22號)第六條規定:居民住宅特殊房型和部位計費面積按照以下方法確定:(四) 閣樓: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50%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100%計算,不足2.8米的按50%計算。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25%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50%計算,不足2.8米的按25%計算。
相關政策
收取熱能損耗補償費的原因:
一是,由於供熱系統的特殊性、復雜性,每個用熱戶都是供熱系統的組成部分,停熱對整個系統的運行工況是有影響的,還會影響其他用熱戶的用熱效果。二是,供熱系統建設具有區域性,無論用熱戶是否用熱,都要對設施進行維修和管理,維修和管理所需資金的主要來源就是用熱戶交納的熱費(或補償費),這樣纔能保障供熱設施的完好和供熱單位的生存發展。三是,現行供熱成本中,包括按用熱負荷佔用的固定成本和按供應熱量的可變成本兩部分,其中固定部分成本佔供熱成本的20%以上。固定成本主要考慮供熱設施的折舊、維修以及建築公共部分耗熱,盡管與用熱戶是否用熱沒有直接關系,也須有這部分投入,其費用應由全體用熱戶分擔。變動成本是指部分水、電、燃料等費用,用熱戶暫停供熱後,只是減少了變動成本的支出,固定成本中的人工、維修、折舊等費用不會因某些用戶暫停供熱而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