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家的房子是6樓帶閣樓,閣樓無供暖設施。收費站說閣樓按25%的面積收費,說按照天津文件收取。這收費是否合理?
A::《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建公用〔2011〕22號)第六條規定:居民住宅特殊房型和部位計費面積按照以下方法確定:(四) 閣樓: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50%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100%計算,不足2.8米的按50%計算。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25%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50%計算,不足2.8米的按25%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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