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河東區陽光星期八的業主,向您諮詢幾個問題
1、小區內地上區域,算不算全體業主購房時的公攤面積?
2、小區內地上區域的歸屬權?
3、小區物業公司是否有權任意處置小區內的綠地(將綠地改為停車位)?
4、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將小區內地上停車位出租給業主,出租費用歸物業公司所有?
5、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將其他服務與物業費掛鉤,如:不交物業費不給房屋鑰匙,不交物業費不給停車位,不交物業費不給安裝燃氣表等?
6、在業主交納物業費的前提下,物業的相關服務不到位,業主是否有權拒交以後的物業費?
7、物業公司是否應將物業費的支出,向業主公示?
孫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9月26日
【NO.1】小區車位 想說『愛你』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