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天津市武清區崔黃口鎮某村村民,戶口大學畢業後一直落在村裡,丈夫戶口在河北,准備把孩子戶口落在天津,當時為了怕落戶時不方便,所以准生證是2010年9月在天津崔黃口鎮計生辦辦的,但孩子2011年3月出後幾天落戶時,派出所說得要大隊開接收證明,大隊這邊以我們村將要改造等理由不給開接收證明,致使到現在還沒有上戶口。我從網上查詢出生一年內落戶應該是當地派出所在當日內辦理的,我想諮詢:這種情況我應該怎麼辦?應該找哪裡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1年7月14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崔黃口鎮、公安局進行調查處理。
崔黃口鎮答復: 關於提到新生兒戶口問題,首先要到孩子父母一方所在地開接受證明,然後到公安部門登記。您說您村裡不給開證明,您留言也沒說您是什麼村的,致使我們鎮裡也無法了解具體情況幫您做工作。
公安局答復:嬰兒出生落戶由戶口地派出所受理,如無大隊接收證明民警不受理,可以找派出所所長協調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0日
【民生詞典】新生兒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