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落戶
新生兒出生後由父、母或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新生兒戶口登記的手續。
怎麼辦
所需材料
1、新生嬰兒出生後一年內,由父、母或監護人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或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辦理;
2、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周歲申報出生登記,由父、母提交申請,並提交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持補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申報戶口登記;
3、16周歲以上(含16周歲)公民申報出生登記,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本人及父母申請。
辦理時限
1、出生一年之內,當場辦結;
2、出生超過一年、年齡未滿16周歲,需經派出所所長批准,不超過10個工作日辦結;
3、16周歲以上申報的,需要經分局批准,不超過30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流程
1、申請:父、母或監護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新生兒落戶;
2、受理:當地派出所應當審核並受理資料無誤的新生兒落戶申請;
3、辦結:對於資料無誤的落戶申請應當在辦結時限內予以落後。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各分局戶政大廳或屬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時間
全年
天津市公安局派出所電話地址查詢
和平分局解放橋派出所 承德道6號 23315131
天津市各區公安分局戶政大廳地址及聯系電話
和平分局戶政大廳 和平區慶善大街13號 2712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