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區某事業單位合同工,天津市最低工資上調兩三次了,我單位只在09年(幾月份記不清了)給我們上調了一次,由原來的600元調至800元,而後至今就沒再調過。現在我發到手的工資只有800-189(五險,一金也沒有給我們上)=611元。單位在今年二三月份跟我們簽了合同,之前在03年的時候簽過一次,合同上清楚的寫著,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讓單位給我們調整工資?
尊敬的網友: 您好!單位支付工資待遇低於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職工應當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投訴,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們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勞動保障監察受理專線電話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15日
【民生詞典】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