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妹在靜海縣農村,女,24歲,自幼殘疾,聾啞病。她於2009年與妹夫張**結婚,妹夫24歲,老家在河北省,自婚後一直在表妹家工作生活。我家想把妹夫的戶口遷至表妹戶口所在地。現行政策允許嗎?需要什麼手續。最好能電話回復。
先謝過政務網和民政局的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1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6月3日
【民生詞典】投配偶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