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我母親現在是家庭婦女,以前一直在居委員會做街道主任,30年後的現在享受著民政局發的430元補貼。請問,現在我母親還能領70歲老年人生活補助70元嗎?我們已經交過身份證等所有證件和復印件辦理但是一直沒辦理下來。媽媽是不是算從沒參加過社會養老保障?謝謝你幫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無社會養老保障待遇,年滿60周歲,具有本市戶籍20年以上的人員,可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社會保障待遇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離、退休費和退職費;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征地養老保險待遇和征地養老保障待遇;自主擇業軍隊轉業乾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軍隊乾部退休金和無軍籍職業退休金;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1月11日
【民生詞典】老年人生活補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