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引進教師家屬,我在本省按相關政策要求破格取得了高級工證書,引進時人事局和教育局相關領導滿口答應給予認定,可來到之後又說不符合天津政策,市人事局不予認定。說:『在你省工作15年可破格認定,在天津必須到20年,先認定中級工吧,到20年後再認定高級工。』可認定完中級工後又告訴我高級工得重新考,原有高級工做費。
我很不理解:一、對個人來說,職稱認定是天大的事,為什麼會隨意答應,又隨意否定呢?二、我已經取得高級工證書,怎麼說不承認就不承認了呢?
引進人纔的相關問題關系到我市人纔的穩定,希望領導給予關注。
先道一聲:尊敬的領導,您辛苦了!萬分感謝!
尊敬的韓新: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將盡快研究並以二次回復的形式答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4月22日
您好!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工作年限滿20年,本工種工作滿15年,已取得中級證書,文化程度達到高中畢業及相當水平的工人,可以申報高級工。97年補充規定,1996年6月20日以後由企業或外省市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和復轉軍人,可按照津人工【1996】40號文件規定的報考年限直接申報相應的技術等級。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民生詞典】職稱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