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今年4月,網民文先生在旅行社報名參加了韓國旅遊團,並認識了導遊呂小姐。5月,想重遊韓國的文先生在呂小姐的推薦下再次報名參加了旅行團。“她告訴我,這次報名並不通過旅行社,因爲她有個人資源,所以價格會便宜些。”文先生告訴前沿新聞記者,呂小姐要他交納10000元的押金,扣除旅行費用2380元后,剩餘的錢會在他出行前及時歸還。因爲之前和呂小姐打過交道,出於信任,呂先生通過微信進行了轉賬,且並未簽訂任何協議合同。
5月25日回國後,文先生髮現呂小姐承諾退還的7620元押金並未到賬,而通過微信、電話等多種方式也始終無法與對方取得聯繫。
前沿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因爲微信轉賬快捷方便,通過微信洽談業務、完成交易的人越來越多。但由於是網絡溝通,沒有任何紙質協議作爲保障,也爲微信營銷帶來了一定的風險。和文先生有着相似遭遇的劉小姐告訴前沿新聞記者,之前通過朋友在微信上認識了一位賣鞋子的微商,隨後通過微信轉賬完成了交易。可收到快遞後,發現盒子裏除了一堆廢紙並沒有鞋子,而賣家也早已經將劉小姐拉黑,無法順利維權。
針對網民文先生和劉小姐遇到的情況,律師表示,當事人可以報警,如果警方發現對方有多次騙取他人財物的經歷,在達到一定金額後,可以追究其責任。如果對方只是騙取了較少人的財物,從民事上來說雙方形成了買賣合同關係,可以要求對方退回貨款。而以上情況是在能找到對方的情況下,如果與對方失去聯繫,當事人維權就會非常困難。同時提醒消費者,通過微信交易或購物存在非常大的風險,最好通過第三方作爲保障進行交易。監管部門也建議消費者,通過微信交易時,一定要了解清楚賣家的真實信息,保留相關的聊天記錄以及支付憑證,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
日前,網民文先生告知前沿新聞記者,已經與導遊呂小姐取得聯繫,對方也已經將餘款全數退回。對於近半個月的失聯,呂小姐解釋稱,自己長期在國外帶團,並未及時留意到手機信息。( 前沿新聞記者 劉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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