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藍印轉成的紅印,與天津原市民待遇還是有所不同:
如:1、不允許投靠,父母不得投靠子女;(北京都允許後來的北京人的父母投靠子女)
2、如果藍印轉紅印後,配偶一方將戶口轉到外地,再想以投靠配偶回天津就不允許了。
為什麼藍印轉紅後還是受不一樣的待遇??讓人沒有歸屬感覺
所以建議藍印轉紅印(天津常住戶口)後,能有與天津原市民一樣的待遇。辦藍印的人大多是優秀的人纔,也是喜愛天津的,讓他們歸屬天津,纔能讓我們的天津更加美好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