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寧河縣居民。近期,我購買的商品房即將交付,涉及相關費用的交納,我存在疑問,請幫忙解答,謝謝!
第一、物業費1.7元/平米,按建築面積收取,且物業公司預收一年的,是否合理?
第二、將收到新房鑰匙的時間確定為入住時間是否合理?
第三、裝修垃圾清運費10元/平米,且按建築面積收取是否合理?
第四、裝修押金收取2500元是否合理?
第五、2015年4月份進行裝修,是否可以不交納采暖費用?
第六、上述相關費用是否可到實際裝修時交納?
第七、如物業公司因未交納上述費用而拒絕交付新房鑰匙是否違法?
另請提供關於上述問題的相關文件,以便業主維權!再次感謝!
趙宏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