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是合資企業天津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員工,日期為1991年7月至92年11月。按照天津市勞動局的規定,最近單位在進行工齡審定時發現,那個時間段美登高沒給個人上保險。經諮詢勞動部門,需要找到原單位協商,單位或個人補繳。經尋找發現美登高已經在2006年注銷了。為此,再次諮詢市勞動局,南開區勞動局(美登高注冊地),解釋是:找美登高中方上級單位,由其給市勞動局養老保險部門打報告,說明情況,得到批復後,由個人補繳。這種程序和解決辦法,是針對全市類似問題的統一規定,據勞動部門人講,是市局給各集團公司開會布置的,沒有紅頭文件。因此,本人歷經周折,終於找到美登高中方上級單位和平區政府下屬企業華旭集團(前身是和平糖果公司),接待人是負責勞資的王姓先生,說明情況後,要我出示文件,我告知其沒有文件,只是開會傳達。他說只認文件,你說的我不信。我說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諮詢勞動部門,但他拒絕這樣做。雖經面對面和電話交涉,仍然拒絕為我打報告。為此,希望政府為民做主,盡快幫我協調此事:華旭集團根據我的實際情況,向市勞動部門打個報告,得到批復後我就可以自己將保險補上,不至於影響我的工齡審定。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