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妹妹去年本科畢業,從河北來到天津和平區一家醫院工作。該醫院能給辦理天津集體戶口。在辦理戶口時遇到以下問題:我妹妹2008年本科入學時按照國家新政,戶口可以不用遷到學校,所以她的戶口一直是河北老家的農業戶口。去年要辦理天津戶口時需要自己去老家辦理,但是老家派出所說遷戶口必需要“准遷入證明”,天津這邊的派出所說應屆生不需要該證明,未能開具證明。於是去年她的戶口沒能遷到天津。
我妹妹怎樣纔能把戶口遷到天津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