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萊茵小鎮在進行拆違工作,大家對於退還綠地表示歡迎,但是對於規劃內的合法小院要拆頂子的問題有較大的疑問,市內好多小區,為了防止高空墜物,都是政府出錢幫業主封頂子,保護業主生命安全。為什麼萊茵小鎮,業主自己掏錢封頂子保命,政府還要給人家拆除呢?這明顯不符合執法為民的理念啊?希望政府能夠派人下來,入戶走訪,看看業主的實際困難,合法小院就不要拆頂子了,等高空墜物砸出人命就晚了,讓大家能夠安居樂業。
另外,四清一綠、美化家園,大家都表示支持,執法行動既然是統一治理,那就不能一法二用區別對待,為什麼樓上封露臺、封陽臺、封護欄的不治理,單單針對一層業主?
還有,治理為什麼不按照1、2、3、4期的順序進行,反而讓人費解的按照1、4、2、3的順序進行?廣大群眾都在看這政府的行動,這樣的順序顯然有悖於公平,不利於梳理政府公正執法的正面形象。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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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4年11月12日
您好!經調查,萊茵小鎮私搭亂建現象主要為一樓搭建磚混或鋼架小院、圈佔綠地違建柵欄等,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天津市城鄉規劃條例》中的相關規定。萊茵小鎮中的各種搭建行為均屬違法搭建,執法部門將依法予以拆除,維護小區居民的合法利益。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