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與女方情況如下:
本籍均為吉林,雙方在2005年與天津財經大學讀書,戶口遷到學校,畢業後戶口遷至天津北方人纔市場,而後出國讀研,目前均工作於美國達拉斯。2015年1月份,雙方與Dallas領取結婚證。
問題:
1. 美國領取的結婚證,中國是否承認?如果承認有何要求?
2. 中國是否仍需辦領結婚證,有何特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