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達御海2期22棟1001的業主,今年供暖至今已有將近3個月,室內溫度一直不達標,尤其是天氣冷的那幾天,室內溫度纔15讀,最近隨著室外氣溫的昇高,屋內溫度也隨著提高到16度。我方一直面臨的溫度太低,晚上得蓋加厚被子,有時溫度過低我方還得開空調取暖。此問題從2014年11月20號開始反映,開發商的處理就是讓施工單位來放水,調節室內流量以及測溫。但是一直沒有任何效果,具體調流量及放水多大10次以上,並且測溫多大15次以上,均不合格。多次與開發商及物業溝通,他方均不積極處理我方的問題,我方今年供熱費已交物業。我方屋內的溫差高達8度,請有關部門重視我方的問題,能夠幫助我方解決,讓我方能過一個溫暖的冬季。謝謝領導。
尊敬的張瑞凱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與供熱部門了解到您所在小區屬於新房前兩年的保修期內,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中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