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你們好:我是臨港海瀾花園20-3-904的業主,自從2012年交付使用,室內暖氣管線一直不熱,2012年交過暖氣費,但溫度不足15度,2013年暖氣管線仍然不足17度,找過物業、開發商、華能供暖公司進行協調,全因安裝地暖不予處理,也不對室內進行測溫。開始裝修的的時候,物業和開發商都沒有說過不容許安裝地暖的通知。現在到2014年暖氣管線依然不熱,目前室內溫度不足18度。我找過地暖公司,地暖公司的人也來修理過,管線也不堵,就是壓力不足。現在華能供暖公司要求把2013年的暖氣費及滯納金全部補齊,纔找人給暖氣進行處理。本來就就沒有享受到暖氣的服務,還要多交滯納金,希望各位領導給予處理一下。2013年的暖氣費和滯納金到底該不該交?暖氣到底能不能給處理?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臨港經濟區管委會建交局協調供熱公司,信件中所反映的問題為小區業主自行改造地暖行為所致,經該委協調,供熱公司及物業公司已經為業主解決采暖溫度問題,業主表示滿意,該委表示後續會督促供熱公司給及物業確保冬季供暖正常。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20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