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萊茵小區的高層住戶,不經意間發現張貼的通告,我很詫異,為何整治不按照正常順序1、2、3、4開始,雖說我們高層不涉及這問題,但是我想問下,這不是明顯執法不公麼?一期六樓露臺全建屋子,西青區政府視而不見,南開區,紅橋區都治理私自封閉露臺的違建行為。三期都是別墅,有錢有權的,你們執法不管,就欺負這些窮老百姓,還整這個順序,別說讓他們一樓的信服了,就連我們都覺得很驚訝。這何以讓全體人信服。執法為公,執政為民。習近平總書記說的建設法治文明社會難道就是這樣的麼?這個版塊是政民零距離,我們做為國家最基層的一份子,真真的想看執法公平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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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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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