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楊柳青萊茵小鎮美庭苑,小區物業從10月份就發通知,說要辦理車卡,一車一卡,沒有車卡進不了小區。這個規定從11月1日開始。其實這樣做的目的就是強制業主租他們的車位,為了掙錢。難道我們自己買的房子,車不讓進小區,我們都回不了家。請問,物業這種強制行為合法嗎?希望有關部門進行管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4年11月7日
您好!區房管局的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並電話回復了您的問題。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