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學校老師沒有沒收學生手機的權利,高一剛開學學生的手機被老師沒收,家長因放學接孩子回家能聯系方便,在移動公司存話費的合約手機,老師管教孩子,但是孩子家長已經承諾不在讓孩子帶手機,孩子也保證,但是都無用,老師不給!合約一旦違約會造成嚴重損失。請相關部門重視,老師是否有權這樣做。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有關部門了解情況,我們會及時向您反饋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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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區政府督查室
2014年11月5日
您好!我們已責成區教育部門調查處理此事。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