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繳納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本市今年7月1日執行的城鄉大病醫療保險明確規定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自費部分超2萬元的,不足30萬的按比例報銷,門特也算裡面,我們是轉診轉院到北京治療的,都在社保分中心備過案,這次回本市以後報銷西青社險只給報了統籌部分,醫保范圍內的大病補助一分未報,西青社險還說大病部分不歸她們負責,但12333明確告訴過我,大病部分是有社險管理,我們在本市一中心看門特上面都顯示啟動了大病醫療補助部分,那我們在外地住院的大病部分到底該誰支付,馬上到15年度了,希望有關部門快點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7日
您好!經與來信人員電話溝通,了解到其母親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院就醫已經享受到居民大病保險待遇,其反映的去外地就醫墊付報銷未能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的情況屬實。之後,介紹了本市大病保險啟動工作的具體情況,優先保證了參保人員享受聯網刷卡結算報銷待遇。對於就醫墊付未能及時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待遇的人員,以及2014年上半年大病保險啟動前應該享受大病保險待遇的人員,將根據社險信息系統數據,統一安排,補支付參保人員應享受的居民大病保險報銷待遇。來信人表示理解,並期待大病保險制度早日順暢運行。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