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我想諮詢一下,關於原加油站基礎上改建成加油加氣站的審批流程,加油站由於歷史遺留的問題,該站僅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但無土地證,無竣工驗收合格證,加油站目前正常營業多年,現在我們公司想改建成加油加氣站,需要我們提供哪些相關材料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在加油站基礎上增加氣業務,需要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監總局36號令)要求,在安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加氣行政許可適用《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執法主體市建委燃氣管理處,辦理程序可向市建委燃氣管理處諮詢(市行政許可中心有其辦事窗口)。
東麗區政府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