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接到物業公司電話,說家裡地板和牆壁有滲水的情況,可能是家裡跑水。由於家中長期無人居住,所以當天立刻趕到,發現家裡廚房下水管往上反水,家裡地板及部分家具被浸泡。由於是晚上,所以值班保安只能將水關閉,以防止再度因反水。轉天早上再次來到房子,並且來到小區物業要求解決。物業人員多次推脫不去現場查看。在我們一再要求下,他們纔向上級領導匯報,並到現場查看。結果只是看了一眼下水井就斷定說是我們業主的責任並且要求我們自己查找原因並疏通。而且當時物業人員還將我們推到了居委會,讓居委會解決。他們也不負責聯系樓上業主,讓我們自己找業主協商。結果12月29號樓下也發現滲水,再次來到家中,聯系物業,物業態度蠻橫並且不願意再次到現場了解情況,只派保安來應付事。而且物業私自將業主信息交給一樓用戶,並且讓業主自己聯系並解決。在與樓上業主碰面時,纔知道物業公司居然對我進行言語上的污蔑,險些造成誤會以及肢體上的衝突!!對於物業的種種不作為行為和私自泄露業主信息、對業主言語污蔑的行為,希望有關部門能給與解決!!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5-1-9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街道與福港園居委會工作人員聯系了三樓以上住戶共計十一層,9戶居民、其中三戶電話未打通,能聯系到的居民都一一告知金某家泡水一事,經過耐心細致地做雙方思想工作,由於涉及到經濟賠償問題,有的居民願意配合解決此事,有的不願意配合。最後經調解,雙方未達成協議。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201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