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河東區購買一套二手房,開始原房主同意將其在該房屋下的戶口遷走,現在卻告訴我遷不走,請問我是否可以申請強制其遷走,具體應該去那些部門辦理?需要什麼手續?如果原房主的戶口不遷走會對我造成什麼影響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