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30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核實,該樓建設於2006年,開發企業為天津市大港區地產開發公司,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使用面積為4258.4平方米。建設完畢後,開發企業向市局登記中心報送了相關資料並辦理了商品房初始登記,報送材料中的容積率為0.77,根據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該小區應為非普通住宅小區,在交易過程中應收取營業稅。(另:在查詢相關資料時,福華裡小區報建資料的“土地出讓協議”中顯示容積率為1.0-1.3)。依據濱海新區規劃國土局關於轉發《市地稅局、市國土房管局關於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稅收政策工作的會議紀要》的通知(津濱規國〔2014〕1347號)文件中第二款“關於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問題的規定。住宅小區內單位、組團住宅建築容積率與小區綜合容積率不一致的,由區縣地稅部門會同房管部門協調規劃部門或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房管部門可根據規劃部門確定的小區內單位、組團住宅建築容積率據實調整”。建議您向當地稅務部門進行諮詢,由稅務部門牽頭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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