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區級有關領導關心一下此事。大楊莊村正在拆遷中。我家房子在07年建成,當婚房。當時去村委會及鎮裡辦房產證當時得到結果均是不能辦理。現在拆遷了。我家房子沒有房產證只能給每平米500元,院子什麼都不給。而且,我們給我們的條件是只能和老人的捆綁拆遷,我們要是不同意拆遷,老人的房子也不允許拆遷。這個村中這種現象的不少,結婚沒有房子不行。現在拆遷了有房子也不行?讓我們糾結的活著?(大張莊鎮前07年開始啟動拆遷建設當時按05年以前建房算有房產證,將近10年還按05年以前算,合理嗎?10年有都少新生兒、多少大學生、都少需要結婚的孩子?)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大張莊鎮政府非常重視,現具體答復如下:
大張莊示范鎮拆遷政策的制定是本著對歷史負責、對廣大人民群眾負責的態度,組織專業骨乾力量集中對村民住宅逐戶測量、入戶調查,了解民情;認真聽取相關村領導班子、黨員、群眾的意見建議;起草相關政策方案,召開座談會進行反復論證,在此基礎上,廣泛征求區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形成了具有廣泛群眾基礎的拆遷安置、土地征收、養老保障等各項動遷政策方案。此外,充分考慮到本鎮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不高的現實,特別制定了一系列相關配套的優惠政策,使廣大村民通過示范鎮的建設,生活上實現安居樂業有保障。
大張莊示范鎮拆遷面積的確認是以宅基地及房屋建築面積以具有鎮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證件為准,同時參照區、鎮對房管局2005年底房屋普查結果的復核情況予以認定。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大張莊鎮政府
201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