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7月份登了需要購買所居住房屋在房信二處,但房信二處並沒有給我們表,其他屬於房管站管理的房屋,人家都給了表並已經購買了房屋。可是我們屬於房信二處居民催促了幾次,他們以不好管理為由,沒有將房子賣給我們,2014年9月份公租房屋漲價,而且公租房買賣也停止了,至使我們沒有買成房子,還要多交房租。
張旭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