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懷孕期間離婚了,因為老公有了外遇,對我和孩子不聞不問,而且還打我,我堅持離婚了,但沒有打掉孩子,我有生育服務證,現在孩子八個多月了,我問了醫院,說必須有雙方的身份證纔能給孩子辦出生證明,派出所也需要這些給孩子上戶口,可是我已經找不到孩子的爸爸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