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6日提交關於(08年被征地,村裡為每位村民繳納養老保險,但當時我已參加工作單位已經繳納養老保險,當時村裡說已經繳納過社會保險的將村裡所繳納的保險金退還本人,但一直沒有退,問過幾次總說很快,但是最近得到答復要到我退休纔能退,想諮詢一下這是什麼情況。這部分資金退還的條件是什麼?至今我未收到關於天津市對被征地人員社保補償金的補償。這部分資金是被征地社保補償金嗎?究竟屬於什麼性質的?由哪裡主管?謝謝。)的諮詢後接到東麗區相關部門電話核實所屬街道後說轉到所屬街道回復。至今一個月沒人聯系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9日
您好!工作人員已電話聯系網民,為其解釋相關政策。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