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5月確診懷孕,於當年9月份開始交的生育險,但是沒有在社保進行妊娠登記,生孩子的費用是全額墊付的,請問這種情況我墊付的費用和生育津貼還能報嗎?如果生育津貼能報的話,墊付的費用是不是也能報?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2日
您好!工作人員已電話聯系網民,為其解釋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感謝。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