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檢驗員,今年九月五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不能走路。九月六日到紅橋醫院檢查,九月九日檢查結果出來後確診為腰間盤突出,醫院要求我住院治療。我住院後,與單位領導聯系要求報工傷,單位領導說過24小時不能報工傷。在紅橋醫院治療沒有好轉後,我轉到了人民醫院進行治療,人民醫院外脊椎科賈主任說必須馬上手術治療。我又與單位領導聯系講明情況要求報工傷,單位又以過24小時為由未對我理會。十月十四日我出院回家養病,我的妻子去單位找領導講明情況,單位安全部門帶我妻子去河北區勞動局進行諮詢,河北區勞動局說超過一個月不能辦理,單位領導也未給我一個說法。十月二十八日我因身體虛弱,抵抗力較差,再加上單位對我不管不顧,我犯了急性胰腺炎,經醫院搶救我纔保住性命。在我再次住院期間,單位來人說讓我自己去報工傷,與公司無關。一直拖延到現在,我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
您好!工作人員已電話聯系網民,為其解釋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感謝。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