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感謝你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諮詢。
我孩子今年兩歲半,2012年3月在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出生,當時辦理了出生出生醫學證明。但是當時我老婆是集體戶口,單位不讓我的孩子掛靠。我的戶口也是空掛在濟南的,所以小孩的戶口就一直沒有解決。2012年3月我們買的房子,可是房產證14年10月剛剛辦下來,等我們去辦理新生兒落戶的時候,我們被告知必須要去做DNA.我想知道,現在天津有規定要必須做DNA鑒定嗎?我們的只是過期一年,我們有住院和出院的證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