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些問題想問清楚,如能解答,不勝感謝。
我2006年結婚,當時婚房是前妻婚前購買的,結婚後提取過一次我的公積金用於提前還貸,去年本人離婚後目前獨身,房產分割到前妻名下,本人名下沒有房產,現在打算利用公積金按揭組合貸款購買一套住房,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認定為首套房享受三成首付的條件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職工(以家庭為單位)《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依據您的描述,您名下沒有住房貸款的記錄,您申請公積金貸款應認定為首套貸款,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低於房價的2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超過90平米的,首付款不低於房價的30%。按揭貸款的相關政策,建議您與貸款銀行確認。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5-1-16